崇左市教育局转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2023年度立项建设单位遴选工作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,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,各民办学校:
现将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2023年度立项建设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桂教办〔2022〕421号)转发给你们,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,请一并贯彻落实。
一、各县(市、区)、市直属学校、各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严格把关,按照文件标准和要求认真遴选。
二、各县(市、区)至少上报1所学校,市直学校都要申报,市级将择优推荐参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2023年度立项建设单位的遴选。
三、请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于2022年7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版,连同Word版材料发送至基础教育科:czsjjk@126.com,联系人及电话:基础教育科梁崇军,0771―787063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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